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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人治理结构
时间:2018/2/2 浏览次数:736
 

    一个公司到底如何运作呢?

有一个名词,叫“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专门说明这个问题。

所谓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关于公司如何运转的一套基础性制度安排,通常把它理解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划分。

在这套制度架构下,股东大会行使所有权,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具体执行,则交给总经理和管理团队。简言之,“董事会决定干什么,经理层研究怎么干,监事会监督哪些不能干。”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资产授权经营关系。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雇佣聘任关系。股东拥有的是一种终极所有权,剩余索取权。什么叫终极所有权?从最终意义上来说,企业是归股东拥有的。但股东拥有的所有权,也不是关于企业这个人造物的全部权力,其中的经营管理权,已经被切割出去了。到哪里去了?到董事会那里了。什么叫剩余索取权?简单说,就是利润分享权。

公司治理与管理不是一回事儿。治理是针对股东的。股东之间是平等的。一个股东,没有服从另一个股东的义务,也没有指挥另一个股东的权力。它是约束自己的。管理是针对员工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员服从老板,至少在工作期间是这样。它是约束别人的。

企业效益是由什么决定的?由经营管理决定的。经营管理是如何开展的?在法人治理框架下,由董事会带动和领导的。法人治理架构是如何搭建的?是建立在股权基础上的。股东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企业效益产生影响。由此可见,普通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是间接的,因而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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