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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森观点
 
哈尔滨企业目标确立的“大我”与“小我”
时间:2013/8/29 浏览次数:1458
 

    哈尔滨众森管理咨询公司认为,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目标必须与企业、高层的目标保持一致,部门目标一定是服务于组织总的短期目标及长期目标。组织的成立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交易成本、有效地利用组织的协同作用,各职能部门和行政部门作为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同组织整体的运作和发展相协调,部门在订立目标时也只能服从于组织的总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制约,就会出现对立的情况。这是因为:

    1)部门所制定的目标是盲目的,部门不知道公司到底要向什么方向发展,为了制定目标而制定目标,这实际上是在浪费部门经理和员工的时间和精力。

    2)部门经理们为了突出自己部门在公司中的地位、形象以及自己的业绩,在制定部门目标的过程中,考虑自己部门和自己的利益,尽量多的要求公司的资源。

     在实际工作中,一个公司中的各销售业务部门最容易出现以上问题:为了各自多得利润、压低成本和费用,互相争客户、互相拆台,最后损失的既包括公司的利益,也包括其他部门、自己部门的利益,可能还有职业经理自身的利益――可能忍受不了公司的互相倾轧,只好另谋出路。此外,不一致的目标也是对组织资源的浪费,部门都是各自为政,花费了人力、物力,最后还是得不到预期的目的。整个公司没有好的盈利,作为组织机体中的一个部件的部门及成员又如何能得到期望的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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