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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森观点
 
哈尔滨企业管理者的工作如何平衡?
时间:2017-06-14 浏览次数:696
 

     哈尔滨众森管理咨询公司看到,管理的确是一项工作,但它本身不是一种全职工作。在设计管理职务时,必须把“管理”和“工作”结合起来。这里的“工作”,指的是对某种具体职能或者自身职务承担责任。通常而言,管理者应该既是一名管理者,又是一名专业人员。

管理者必须有足够的事情做,否则就会去替下属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很多人抱怨管理者不“授权”,就通常意味着那些管理者要做的事情不够多,于是就去揽本该由下属完成的工作。

但另一方面,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也是挺让人沮丧的一件事情——对于那些从工作中成长起来,已经把工作当成习惯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因此,管理者不能没有自己的工作,否则他们很快就会丧失对工作质量的良好判断,丧失对艰苦工作的尊重。没有了这两样东西,管理者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管理者应该成为一个“有事干的上司”,而不是一个专职的“协调者”。

管理者的工作应该尽可能设计得可由管理者一个人,以及由管理者及其所辖人员一起完成。如果为了完成工作必须连续不断地开会、合作和协调(包括以电子方式进行的),那么这个设计就是错误的。一个职务,特别是管理职务,是不应该去处理更多人际关系事务的,因为管理职务本身所包含的人际关系事务,就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能力。要么工作,要么开会,谁也不可能同时做这两件事情。

另一个常见的错误,通常也是一种不必要的安排,是让任职者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出差。就像人不能同时开会和工作一样,人也不可能同时出差和工作。与同事、合作者、下属、客户和上司一对一、面对面地谈话,毫无疑问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是无可替代的,但子公司的管理者和主要客户最好是每两年一次花比较多的时间去见一见,而不是频繁地“穿梭”——周二离开纽约,周三在巴黎度过,然后周四返回纽约上班。这意味着有四天不能工作,因为一个人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之后,通常还需要一天的休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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