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管理型的企业,总部与下属公司的关系是以战略规划进行管理和考核的,总部一般无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这些特点在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时要加以考虑。虽然总部也没有具体的业务管理部门,但是要做战略规划。总部根据大的战略规划提出每年的规划目标,下属单位依据总部的战略要求部署本单位具体的业务工作,年中、年底根据目标达成的情况,总部对下属单位做目标考核。而财务管理型企业多数是通过条文约定的形式做约束的:如果下属单位达到一定规模或收益的话,按照约定应该怎么处理,达不到一定规模或收益的话,又该怎么处理,一般需要事先签一个对赌协议做约束。
战略管理型企业的管理目标是公司业务组合的协调发展,投资业务的战略优化与协调,还有战略协同效应的培育。例如,绿城是一个综合性的房地产公司,除了是开发商之外,前几年又创新出了一个代建的业务,就是在土地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做其他地产商的代建业务,给其他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地产的开发建设,包括前期的设计(绿城有设计院)、施工过程中的物料采购(绿城有采购平台),另外还做建设施工,包括监理这方面的管控。这样的操作,实际上意味着其他开发商拿了一块地,绿城代建不仅可以把开发做完,甚至连销售也包了。这就要求绿城的设计、采购、施工,甚至到销售环节,都是协同的,能共享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设计院、采购平台等环节的资源共享优势。
战略管理型总部的核心职能包含财务控制、战略规划与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这里没有提到法律,因为此种管理模式下对于下属单位的管控,总部要派高管,比如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或监事,这样总部可以有比较直接的管理控制动作。
哈尔滨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看到,战略管理型管控模式在当下的国内企业中是比较多见的。总部对下属单位的管控是从大的方向去把握,但又不是放手不管,也不是一竿子管到底。下属单位有相应的权限,而大的战略方向、财务控制、高管的委派和考核等,总部也能抓起来,要围绕着这些要点进行系统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