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推行激励性薪酬方案时,都会涉及绩效薪酬来源的问题。绩效薪酬一般有三种来源:
第一种,来源于员工原有的工资,在原来的固定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比如20%)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二种,来源于公司新增加的工资,也就是增量工资,就是说公司的绩效薪酬是公司增加的这部分。
第三种,存量工资与增量工资各占一部分。一般来说,以增量工资做考核,绩效考核推行的阻力更小。从原有工资中拿出来一部分做绩效考核,一般大家都不愿意。而当公司拿出新的工资部分做绩效考核时,原有工资没有减少,员工一般更容易接受,但给公司增加人工成本负担。
哈尔滨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公司建议,在工资需要普调的时候推行绩效考核。比如通过核算,工资普调增加的薪资幅度是15%,但是公司认为15%的浮动工资带来的激励性不够。这时,公司可以与员工商议,从原来的工资中再拿出来5%做绩效考核,也就是总计20%的浮动工资。对员工来说,从原来的工资中拿出5%是有商议空间的,因为绩效考核的最低等级可能对应的是0.6的系数,而0.6的系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高于员工拿出来的5%的工资部分。所以,员工哪怕得到了绩效的最低等级,薪酬总额也没有减少。存量工资与增量工资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帮助企业缓解人工成本压力,又有利于提升员工对绩效考核的认同度。 |